发布日期:2022-09-07 00:00:00
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文件
苏安宣〔2015〕13号
关于举办全省安全培训师资人员培训班的
通 知
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: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》(安委〔2012〕10号) 文件精神,按照《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)和《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》相关规定,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,提高安全培训质量,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安全培训师资人员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我省安全培训机构未取得师资合格证书及证书到期换证的专、兼职教师。
二、培训内容
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形势与任务;安全培训的教学规律及现代培训理念;安全管理基础知识教学示范课;安全培训教师的基本素养与职业道德规范;安全心理学;安全培训授课技巧与指导;案例分析在安全培训中的应用;安全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;相关工种的实操培训指导等。
三、培训期次、时间、地点
第一期:6月23日-26日,23日9:00-12:00报到。
第二期:7月14日-17日,14日9:00-12:00报到。
第三期:8月11日-14日,11日9:00-12:00报到。
第四期: 9月15日-18日,15日9:00-12:00报到。
第五期: 10月20日-23日,20日9:00-12:00报到。
培训地点:苏安宾馆,南京市花园路9号(火车站、中央门汽车站乘10、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,往南走200米即到,电话:025-85477300)。
四、收费标准
培训费(不含食宿)580元/人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五、培训报名
本次师资培训实行在线报名,参培人员请于6月8日17:00前登录安全培训在线报名系统,选择类别、期次,填写个人信息并学员登记表(在登记表指定位置黏贴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),携带登记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、学历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前往现场报到,复训换证学员还需携带原师资证书。为保证培训质量,每期培训班报满80人即止。
六、考核发证
培训期间学员应遵守培训管理制度,无故缺课或请假超过1天的学员将不予参加考试。学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后,颁发《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合格证书》。
联系人:省宣教中心培训科徐硕,电话:025-85283072。
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办公室
2015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