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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1-12-23 00:00:00信息来源:江苏省应急管理厅
苏应急规〔2021〕2号
各设区市应急局、人社局、住建局、交通局:
现将《江苏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(试行)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
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
2021年12月22日
下载:江苏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(试行).pdf
相关链接:《江苏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(试行)》政策解读